信息消费升级漫谈:现状、挑战与趋势
2018-10-16 15:02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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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、发改委两部委于8月10日发布了一份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的行动计划,按照该计划,到2020年信息消费规模降到6万亿,相关产业拉动超过15亿。客观的说,这是一个非常宏伟和壮观的规划。

公开的数据显示,2017年中国信息消费为4.5万亿,2016年3.9万亿,2018年上半年2.3万亿,考虑到消费支出下滑的趋势,2018年能够与2017年持平已经是不错的成绩了,所以也就是4.5万亿的规模。这个数字距离2020年的6万亿还有1.5万亿的差距。

这其中的关键问题是,到底有哪些新增的信息消费产品能够撑得起这么巨大的缺口,行动计划给出的逻辑是从个人和企业两个部门要规模。

我们先来看个人部分。行动计划希望能够通过提供新型信息产品来刺激消费,一是希望升级现有的产品,包括手机、计算机、彩色电视机、音响;二是在可穿戴、虚拟/增强现实、超高清、无人机等领域推出更多产品;三是希望在家庭服务上分一杯羹,包括健康监测设备和家庭机器人;四,也是最重要的,就是智联网汽车。

从需求的角度,我认为第一类的设备在创新上已经做到了极致,未来两年内也很难有大的起色,能够刺激消费者大规模购买,比如手机,在过去的两年里主要围绕屏幕和摄像头进行微创新,即使引入了人工智能,也还是应用在摄像头上,向苹果手机横空出世带来的颠覆性创新,未来两年内看不到这种希望。

不过音响产品,如果行动计划指的是音箱,或许倒是有可能在未来快速普及,国内智能音箱市场当前正处于加速启动阶段,互联网巨头阿里、百度、腾讯,电信运营商移动、电信,以及众多创业公司都在布局,这是新一轮的家庭入口之争,但是考虑到智能音箱的价格只有百元左右,恐怕满足万亿级别的规模只是杯水车薪。

电视有没有可能呢?互联网电视正在成为消费主流趋势,根据中怡的数据,2018年上半年中国彩电销量排名前五位分别是海信、创维、TCL、小米和长虹。小米电视的市场份额从2017年上半年的3.3%上升到10.1%.此外近期市场传出华为可能会接入互联网电视制造领域,如果此事成真,或许意味着中国互联网电视的大规模快速普及窗口打开,将承担起支撑万亿消费增长的重任。

消费无人机市场目前已经过了市场启动期,制约消费的主要是成本和管控要求。从产业规模看,按照工信部发布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和规范民用无人机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》到2020年民用无人机产值达到600亿元。显然供给已经不是问题,那么消费能否启动,关键还是在价格成本。目前的无人机价格偏高端,还不能向智能手机一样做大大规模的普及,同时处于安全的需要,对无人机的管控从法律到平台,还有很多需要完善配套的地方,也是制约市场发展的关键。

至于智联网汽车和家庭机器人及其服务,我不认为是未来两年个人消费的重点,一是智联网汽车本身,目前从道路到法规到网络都还处在起步阶段,中国的智能汽车制造业也刚刚结束PPT造车进入实质性落地阶段,用户对智联网汽车的认知和升级的动力,并不足;二是家庭机器人市场目前最后欢迎的是扫地机器人,至于养老机器人,大多数还是概念或者原型阶段,所谓的看护、陪护,都非常原始,并不具备真正的人工智能。

所以从个人部门看,两年的时间新增1.5万亿的消费出来,可以支持的点实在多,而且都是消费支出结构中的大件产品,需要消费者手里的钱袋子足够的丰满才有可能发生的事情。

我们再来看企业部门。行动计划主要提到了三大方面,一是企业上云,二是智慧城市,三是工业电子商务。这三者,本质上都是供给侧的改革,和最终的消费是间接的关系。

不过显然,云服务对于企业来说,当前能上的基本都已经上了,中小企业几乎已经被阿里云、腾讯云、百度云覆盖的所剩无几;剩下的不上云的企业,或者说没有需求,或者自身出于成本考虑拒绝上云,那么无论怎么鼓噪都可能不会改变这些企业的初衷。这一点行动计划也是有所预期,比如只提出了100个典型企业上云案例的目标,几千万中小企业,只有100个,也是慎重考虑做出的选择吧。

显然,工业电子商务和智慧城市将在企业部门担负起万亿消费升级的重任,比如“到2020年,实现重点行业骨干企业电子商务普及率达到60%”,仅此一项,就可以创造巨大的消费规模。

至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,这是一个已经被提了很多年,始终在路上的概念,几乎所有的新技术都可以被应用,在行动计划中,这些技术被规划来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,我们可以预期在交通、社区、公共服务等领域,将会创造出一批新的消费项目。

但是在如何促进信息消费上,行动计划给出的答案是改善信息消费环境,从信息安全、赔偿举报、强化运营商和互联网平台的企业主体责任提出了诸多要求,其实我们看到,在过去的几年里,有关涉及信息消费环境的问题,虽然在某些方面略有改善,但是实质上却是越来越恶劣,突出的表现就是在中文的世界里获取有效信息的成本越来越低,垃圾信息、诈骗信息、钓鱼信息充斥虚拟空间,尤其是最近两年,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割草机屡屡爆出重大损害用户利益的事件,但是我们很难看到有效的治理和惩罚,一味的纠结于切断信息传播的通道、纠结于阻断信息,不从根子上改善互联网空间的治理结构,恐怕还是难以达到预期效果。

作为一项供给视角的行动指南,信息消费的升级还是更应该从消费的视角去思考和推动,如何改善消费者的消费支出结构恐怕是更应该思考的问题,只是一味的希望把更多的东西推给消费者,并不能带来信息消费升级,结果可能是信息产品产能过剩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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